凌海市职业教育中心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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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关于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0--27
辽招考委字〔2018〕27号关于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考委: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包括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环节。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各市须于2018年11月5日16:00前完成考生的报名最终确认工作。少年班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至27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8日;各市须于2019年3月29日16:00前完成少年班考生的报名最终确认工作(少年班考生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高考报名。二、报名对象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2.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注册入学招生、只招中职生专业的高职单招,下同)、保送生招生、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三、报名条件(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根据辽教办发〔2017〕75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考生以“具有同等学力”基本资格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须提供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社会考生获取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的具体办法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1〕1号)。(三)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高考加分。(四)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五)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六)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和经辽宁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民族语文”、“汉语”学科考试。(七)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八)考生报考少年班须达到上述(二)、(三)、(四)所列我省高考报名有关条件之一并符合有关高校当年少年班招生报考要求,同时,考生须在有关高校的测试合格名单或拟录取名单中。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九)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十)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级招考部门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部门备案。(十一)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十二)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十四)若教育部2019年下发文件调整报名条件,我省将依据调整条款对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办法(一)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部门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后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交验各种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各地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各地招考部门最终确认为准。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网上缴纳专业统考费用。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专业的专项考试项目,专项确定后不得改动。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缴纳高考报名费的同时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用。报名工作完成后,县(市、区)招考部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艺术类考生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体育类考生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考证》。(二)考生登录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人基本信息(首次登录须进行注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入口报名。1.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生报名考生只参加普通高考的文科或理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7日——9日),不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飞行员或少年班或特殊教育或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2.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考生需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3.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考生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试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4.单考单招考生报名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单考单招,请选择单考单招报名,并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参加单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还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省高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高考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只报单考的考生不必缴纳普通高考统考报名考试费。(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分配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并须于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前通知考生本人所属报名点。其中,对下列考生的报名点明确如下:1.双语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学校。2.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高中学校,考生原毕业高中学校有义务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到定居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部门报名。(四)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9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以下简称《申请表》)(各地按需自制),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各市规定的关于“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等。4.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五)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各地按需自制),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五、报名资格审查1.各市招考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高考报名期间,各市须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地招生考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管理、协调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地要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到岗、到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准备和安排,并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和督查。2.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考生户籍、学籍双认定的办法。应届考生所在中学的报名资格审查必须结合户籍、学籍等资料逐个逐项核对。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须审核其户籍、高中毕业证等材料。以同等学力等条件报名考生需持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市、县(市、区)招考委要重点加强对考生“民族”等信息的审查,特别是双语生、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有关报名信息的审查,必须以报名时考生的户口为准。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有关中学要将所有考生的户籍连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县(市、区)招考部门,由县(市、区)招考部门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往届生由本人)提供的考生户籍等材料,认真审查少数民族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异地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户籍和学籍材料由市招考部门负责进行再核查。双语考生的报名资格由县(市、区)招考部门负责初审,由市招考部门负责复核。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民族信息不得改动。少年班考生的报考资格要按照有关条件逐项一一对应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才能以少年班考生身份报名。3.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核实考生学籍和学习经历,并将考生《申请表》报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进行考生学籍的最终审核。各地招考部门负责核验考生、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核验、审查合格的考生《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要求考生提供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等的佐证材料。4.严查“高考移民”。各地要在高考报名前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对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学籍初始时间和完整学习经历。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及时清退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如发现持外省居民身份证考生人数较多、较多考生学籍材料不符等高考报名异常情况和问题,有关县(市、区)须及时报告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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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

发布时间: : 2020-10--27
1.基本情况1.1学校概况凌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是凌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1983年建校,现已形成中职教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区教育、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办学格局,是辽宁省标准化职教中心。学校中专部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学前教育、工艺美术、计算机应用、机械加工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艺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社会文化艺术、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电梯运行与维护、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3+2”普通大专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畜牧兽医、机械加工技术、工艺美术专业。2019年,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工艺美术专业通过验收,被锦州市教育局确定为市级示范专业。1.2学生情况现有全日制在学生1074人,男女生比为2:1,2019年招生446人,2019年毕业生240人。新型职业农民240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60人。学校依托实训基地以及专业设备和师资力量,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28人次。1.3教师队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编教职工114人,其中专任教师96人,师生比1:11。2019年王英彬同志被评为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付新艳、何爽、任明飞、王旭被授予凌海市优秀教师称号。在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超星杯”优秀教学设计大赛中牛诗雨获一等奖,董慧、孙洪露、盖稳、周娜等获二等奖。在辽宁省中职校院教学能力大赛中周娜、刘越、董慧、孙洪露获三等奖,周娜、刘越代表辽宁省参加了全国中职校院教学能力大赛并获国家三等奖。张国明、王英彬、孙洪露、姜伟四名教师参加辽宁省创新杯说课大赛,其中孙洪露老师代表辽宁省入围国赛并荣获三等奖。1.4设施设备学校建有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宿舍楼、学生餐厅等设施,学校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达769万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实训条件。2019年宿舍楼、餐厅问题凸显,宿舍楼由原教学楼改造而成,虽经学校多次改造,但在消防、供暖、居住空间方面仍无法满足需求。餐厅采用错峰就餐的方式,仍存在容载量不足的问题。宿舍楼和餐厅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学校招生发展的难题。2.学校党建2.1健全党建管理体制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和带头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年底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及部门负责人述职大会,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对述职个人进行逐一点评,对中层干部进行评议。2.2推动德育思政工作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建立师德教育机制。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等。结合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签订师德承诺书,积极弘扬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争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2.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下发《党委中心组、党员、教职工学习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坚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二是积极发展党员。2019年韩磊同志光荣入党,使学校党委焕发了新鲜的活力。三是组织生活会开出实效,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四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通过学习、调研、检视问题、整改等工作进一步凝聚了人心、夯实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3.学生发展3.1学生素质学校运用多种形式在学生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使学生能够快速适应中职生的学习、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生干部的竞选,学校开设              跆拳道、朗诵、竞技等社团,支持学生参加学生社团,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加强老师与学生的沟通,锻炼学生为人处事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素质水平。学校按要求开齐开足文化课,文化成绩合格率达到90%,专业技能合格率达到94%,体质测评合格率达到85%,毕业率99%。3.2在校体验学校深入开展“学生满意度工程”,收集在校学生意见589条,学生对理论课学习满意度为90.3%,专业课学习满意度92.1%,实习实训满意度为92.6%,校园文化建设满意度为84.3%,生活满意度为90.7.%,校园安全满意度为94.4%;收集毕业生意见121条,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为90.2%。3.3资助情况学校专门成立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学生助学金的发放严谨有序。2019学年,共有1074名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资助,312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名学生获得奖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了给予他们经济上的资助外,学校还安排校领导假期时家访,在平时的工作中安排班主任老师,不定期地找他们谈心,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培养他们的自信,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在受资助的学生中涌现出许多优秀学生典型。3.4就业质量学校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办学宗旨,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本年度学生就业率96%,初次就业起薪2000元,升入高等教育比例25%。3.5职业发展学校细化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了创新创业等素质教育课程,并将素质教育内容渗透到其他课程中。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充分利用课堂与课后、学校与企业等资源,助力学生职业发展。毕业学生均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专业学习能力,能较快地适应专业工种工作岗位。具备一定的岗位迁移能力。2019年韩诗宇、王英健二名学生参加信息技术类网络搭建与应用,并获得代表锦州市参加省赛资格;常磊、康鹏远、沈东三名学生参加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身涂装赛项比赛,方靖元、刘闯维、孔令国、李锋、贾明禹、李健希六名同学参加了信息技术类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比赛。在辽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第三届畜牧兽医类专业技能大赛中,张一丹、刘嘉、李超楠、李鸣宇4名学生参加显微镜使用比赛分别荣获二等奖、优秀奖。何迈、张诗维、季宏博、刘鹏、田野、王瑞6名学生参加动物疫病防疫技术比赛,荣获优秀奖。4.质量保证4.1学校基础能力建设2019年学校积极推进“1+X”证书工作,已成立凌海市职业教育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进行焊工、汽车维修工、车工技能鉴定工作,成为辽宁省1+X证书试点院校。4.2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学校与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辽宁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办学,连续2年进行“3+2”中高职衔接教育,招生规模稳定,人才培养质量高。4.3专业动态调整按照凌海市政府要求及市场需求,经学校反复研究和论证,新增了三年制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奥迪斯电梯管理专业。实现订单式培养。另外,学校重新修订中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原有课程设置,使之更适合专业建设发展要求。4.4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在开展“教学诊断”基础上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一是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设。形成“引企入校、校企合作、学做合一”框架下具有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制订和滚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用人单位需要,构建新型课程体系,建设课程标准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库,形成鲜明的课程特色。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探索教师培养的新机制和新方法,通过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和深入企业挂职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双师型”教师比例。三是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通过争取政府支持、校企共建、学校自筹资金等形式,不断加大校内实训中心建设力度,2019年重建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室。五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投资80万购置多媒体一体机,为美术专业购置高标准电脑,组织教师信息化教学培训45人次。4.5教师培养培训13名教师参加影子培训、优质课研讨等培训,19人参加锦州市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培训。4.6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4.6.1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文件落实、备课、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四关”,全面规范教学行为。坚持开学听课1个月制度,实现全校教师听课全覆盖。加大教学监控力度,继续执行考核、教学检查、日常巡检、推门听课、信息反馈、教学例会等措施,形成了较完善的教学监控体系。坚持每周教研活动时间,针对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要求和课程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研活动。4.6.2科研管理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力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鼓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搞研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指导实际工作。2019年林校、张敏参加辽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组织的题为职业集团运行发展的困境与质量研究的课题研究。4.6.3学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要求,牢固树立“德育为首,育人为先”意识,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组织机构,以凌海市市文明城市创建为推手,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学生的一日常规检查,加强对班级的卫生、宿舍的内务、学生的出勤、学生的校服、仪容仪表、课间操等检查力度,每周公布结果,排出名次,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的年终考评依据,与其津贴、晋级、评优评先挂钩。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诚实守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4.6.4财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树立节俭意识,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4.6.5后勤管理加强水电、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构建优质、高效、安全、便利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和设备的利用率。4.6.6安全管理推进平安校园常态化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校园治安、舆情监控和研判体系。切实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校园安全巡查制度,做好校园施工建设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4.6.7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干部适应不同环境、驾驭复杂局面的领导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5.校企合作5.1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积极探索校企深度融合,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现有校企合作企业13家,其中引进校园企业1家,在合作企业中安排学生实习、就业和专业教师顶岗锻炼,效果较好。不断开辟和优选校外顶岗实习基地,2019年与凌海市家和商会内的8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2020年春季学期将准备就业的学生按企业需求重新分班,由企业定期授课,为毕业生直接到商会企业就业奠定良好基础。与博大维康大药房达成“博大维康冠名班”共建意向,2020年9月启动招生。5.2现代学徒制与郑新车车床厂合作办学进行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工作,成功实现与50名机加专业学生结成师徒关系,教学、实习、生产相结合,取得良好成效,学生入学一年后就可以独立操作。5.3学生实习实训学校与东方华地城、辽宁昌华印刷包装、国通汽车修理厂等企业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建立学生对口专业实训基地,较好地安排各专业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同时,制定学习顶岗实习详细计划,通过考核管理、回访服务、网上交流等形式,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切实提高实习效果。5.4集团化办学为推进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开放教育一体化发展,学校积极参加集团化办学,现为辽宁农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6.社会贡献6.1人才培养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决定了学校的办学水平。为此,学校制定了学生实习就业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将实习学生的管理责任到人,考核严格。学校聘请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一线的管理人员做学生的导师,既教学生专业技术,又教学生如何尽快成长为企业的合格员工。开设就业指导讲座,帮助学生克服就业心理障碍,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经常走访用人单位,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受到了企业的好评,企业满意度达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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